一类备案
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公告解读:目录、资料和信息一致性
更新日期:2026-09-06
按目录和现行备案要求准备
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应依据现行目录、分类界定结果和备案资料要求开展。完成信息填报只是办理环节,备案人仍需对资料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和可追溯负责。
备案文件应指向同一个产品
核对目录时,要同时检查产品描述、预期用途及品名举例的适用范围。备案资料中的型号、技术要求、检验资料、说明书和制造信息,应指向同一产品;系统可提交不等于内容已被全面技术确认。
信息变化后同步处理资料
准备资料可先从产品基本信息和版本清单入手,再核对各份文件。备案后出现信息错误或产品变化,应按实际情况办理相应手续,并处理包装、销售资料和库存版本的衔接。
第62号公告简化了哪些提交内容
公告附件1保留备案表、关联文件、产品技术要求、检验报告、说明书标签、生产制造信息和符合性声明,并要求检验报告附产品实物照片。风险管理资料保存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,不再提交;一类备案不需提交临床评价资料。
例如有多个型号,应让备案表中的型号、典型样品照片和检验报告相互对应。资料简化没有免除备案人对真实产品和质量管理负责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