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348888163 微信同号

注册备案

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名称怎样与分类目录对应?

先说结论

产品名称应反映真实属性,并与适用分类目录、命名规则及产品描述相符。判断时要同时看用途、组成和工作方式,不能仅凭名称相似就套用目录中的品名。

先用目录品名,再核对是否需要调整

第62号公告附件1规定,非体外诊断试剂的一类产品名称原则上直接使用目录“品名举例”中的名称;确需调整的,应符合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和相关指导原则。分类时还要结合后续目录调整及分类界定结果,不能只查2021版目录标题。先对照目录的产品描述和预期用途,确认产品确实在范围内。品名有调整时说明理由,核对核心词和特征词是否反映真实属性。技术要求、检验报告、说明书及标签使用一致的名称。

为什么不能只看品名相似

分类目录的结构是“目录—子目录—产品类别—品名举例”,与品名举例并列的还有产品描述和预期用途。三者是一个整体,只看品名会丢掉关键限定。

举例来说,同样是“医用敷料”,产品描述里可能限定了不含药、不接触真皮深层等条件,预期用途限定了适用创面类型。如果你的产品含药或用于更深的创面,即使名字能对上,也可能不属于该条目的范围。

三步对齐法

  • 第一步对描述:把自己的结构组成、材料、是否含药或生物成分,与目录的产品描述逐条比对
  • 第二步对用途:确认预期用途落在目录限定范围内,没有超出或改变
  • 第三步对名称:描述与用途都吻合后,再使用品名举例中的名称;需要调整的按命名规则说明理由

名称调整时的处理

确需调整名称的情形通常是:目录品名过于宽泛或过窄、产品有明确的特征需要体现、或品名表述与现行命名规则不一致。调整时要说明理由,并检查调整后的名称是否仍属于同一产品类别。

调整名称不影响管理类别的判断——不能通过改名把产品挪到更低的类别。这一点与能否通过改名称按一类备案讲的是同一件事。

后续目录调整要盯着

分类目录会修订,品名举例可能增删、描述和用途可能调整。已备案产品的名称如果因目录调整而不一致,要评估是否需要办理变更。平时可以把本产品对应的目录条目建档,目录更新时逐一核对。

实际准备时,按这几项核对

  • 查目录并核对产品描述与预期用途
  • 确认品名举例是否可直接使用
  • 保持技术要求、检验报告、说明书名称一致

还要注意

同样的日常名称可能对应不同产品属性。名称相同不能代替管理类别判断。命名规则本身的要求见产品名称怎样写得规范,备案整体要求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公告解读。

返回常见问题(FAQ)列表电话咨询:13348888163